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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章程


                     
95.05.06本會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

97.05.06本會第1屆第2次會員大會修正

97.07.09本會第1屆第3次會員大會修訂

104.11.27本會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修訂

105.05.27本會第五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宗旨如下:提升國文教育教學品質,傳播中華文化思想精髓,促進海內外華語文教育交流。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昇國人研讀中華文化典籍風氣。

二、舉辦國文教育教學研習、座談活動。

三、促進海內外華語文教育觀摩及交流。

四、其他有關國文教育推廣、競賽、宣導等相關事項。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教育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  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者。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三、榮譽會員:凡對本會有所貢獻之個人或團體。

四、贊助會員:凡贊助本會工作之個人或團體。

五、預備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未年滿二十歲者。

六、終身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並一次繳納新台幣5000元者。(第 一次增訂)

新會員申請時間為每年會員大會後三個月內(增訂),應填具入會

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或贊助費〈榮譽會員無需繳納〉。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終身會員申請入會時,除填具入會申請書外,須經會員一人推薦,

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增訂)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贊助會員、榮譽會員、預備會員無前項權利。

第 九 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並應於會員大會前繳清本年度年費,以確定會員身份,取得投票權。(第一次增訂)連續兩年未繳納會費者,暫予停權,改列贊助會員(第二次增訂),俟其繳納會費後始得恢復會員權利。

第 十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 十一 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 十二 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 十三 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期二年,其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 十四 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本會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 十五 條 本會置理事九人、候補理事一人、監事三人,候補監事一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一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但不得連續辦理。通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 十六 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 十七 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 十八 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 十九 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 二十 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當屆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  議

第二十五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監事會至少每六個月各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200元,團體會員新台幣500元,預

備會員新台幣1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200元,團體會員新台幣1000元,

預備會員新台幣100元。終身會員會費新台幣5000元(第一次增訂)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第 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本會97年07月09日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97年8月1日台內社字第0970125205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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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拘兮地不羈,心頭無喜亦無悲。 只因煅煉通靈後,便向人間覓是非。  粉漬脂痕污寶光,房櫳日夜困鴛鴦。 沉酣一夢終須醒,冤孽償清好散場。  一、 玉石的故事:女媧的補天棄石→赤瑕宮之神瑛侍者→賈寶玉   二、 神話:貴族血統與奇異出生  1、 貴族血統的隱喻 :秀異的先天資質、罕見的奇異出生、非凡的外貌、降生在國勳門第的富貴場中  2、 安富尊榮的受享意識 :昌明隆盛之邦(京城)、詩禮簪纓之族(榮國府)、花柳繁華之地(大觀園)、溫柔富貴之鄉(怡紅院)  三、 無材補天 :「正邪兩賦」與「情癡情種」  1、 補天棄石:於國於家無望 :「遺之子孫雖多,竟無可以繼業」,作者亦有自白:「將以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第1回)  2、 「原非大觀」的畸零人格 :「大觀」意謂著權力與道德的完美結合。(無材不堪入選) 被棄的補天石,其質性駁雜不純,自身並不完善,以致慘遭淘汰。「他長了這麼大,獨他沒有上過正經學。我們家從祖宗直到二爺,誰不是學裡的師老爺嚴嚴的管著念書?偏他不愛念書,是老太太的寶貝。老爺先還管,如今也不敢管了。成天家瘋瘋癲癲的,說話人也不懂,幹的事人也不知。……所有的好處,雖沒上過學,倒難為他認得幾個字。每日又不習文,又不學武,又怕見人,只愛在丫頭群兒裡鬧。」(66回)  3、 「正邪兩賦」的特殊稟氣 :非正非邪,亦正亦邪,若無富貴場,就沒有溫柔鄉,所以賈寶玉投胎於「公侯富貴之家」。  4、 「情癡情種」的專屬意義  ─ 慈悲博愛 :灌溉絳珠草的還淚因緣;為劉老老爭取成化窯的茶杯;勸麝月憐恤下人……等等。寶玉耽溺在溫柔鄉中是精神的、美感的,故勉力進行對千紅萬艷的愛賞救贖,絕不落入皮膚濫淫……  四、 君父至上的倫理原則  ─ 寵兒的任性表現,其實也都還是在倫理規範所允許的範圍之內。正如賈母所說:「你我這樣人家的孩子,憑他們有什麼刁鑽古怪的毛病,見了外人,必是要還出正經禮數來的。若他不還正經禮數,也斷不容他刁鑽去了...

苦瓜哲學‧人生‧溫暖

「苦啊!」,端起潔白剔透的湯匙,邊吹涼這燙口的湯,被竹筍和苦瓜小火燉煮的呈現稍微帶點碧綠色的高湯,說是略近晌午的驕陽染了些許赭黃在白雲襯底的天倒更貼切些。這淡青的湯上浮著幾絡或漂浮,或四處碰撞導致黏在一塊兒,或靜靜閒置的雞油,光是一勺清湯,不難想見油脂甚豐的自家放山雞與竹筍、苦瓜熬煮多時、香氣四溢的撲鼻場面,入口瞬間,湯品刺激味蕾最根端的苦味感測區,引發一串苦澀的連環效應,直到滑進胃囊又是直衝鼻腔的甘甜滋味,搭配雞油醇厚的包覆感,體現筍塊自然解油膩的特質。 這苦瓜竹筍燉雞湯,入口苦澀,回甘清甜,一如我的人生,卻同哲學詩選,伴演孰為重要的角色。 我愛這道湯品,愛它的味,也愛祖母烹調它的背影。晉代張翰為官一展其才,卻因某日思念家鄉拿手好菜蓴魚羹、鱸魚燴,毅然辭官,只為美食。每回讀到蓴羹鱸燴四字,總會呀然失笑,笑張翰對美食實為性情中人,也笑自己若是他,恐怕歷史上又得記上一筆熱衷於珍饈佳餚的傻子吧?搖搖有些發脹的腦袋,驚覺自己又是邁著步伐來到廚房,盯著祖母的背影胡思亂想了。 不算寬敞的廚房,老式的抽油煙機時常不盡責的亂了節奏,底下是用了三十多年的廚房設備,扭頭向右看,祖母正運著熟練流暢的刀法,歲月留了不少斧鑿痕跡在她七十多歲的身軀,卻絲毫不曾改變飽受風霜眼皮下的一雙炯然眼神,滿是愉悅地做著孫女最愛的苦瓜竹筍雞湯,祖母曾不只一次提過當時的她似乎年輕了二十歲。 發覺好幾月未曾見面的孫女回來了,祖母回頭給了我一個擁抱,抱著她、膩在她懷撒嬌的我赫然覺察身子似乎又單薄消瘦些了,一向會染黑的白髮更是一反常態斑駁錯落,想到有些憔悴的她正為我準備湯,忍不住勸她下回別做了,沒想到祖母抬頭看著我,兩頰肌肉向上牽引「大毛啊(我的乳名),阿媽知影你長大了,學會體貼我們,但想到以後就做不動了,就想把握機會做給你吃。」,聽著早已糾結發疼的心使得我的淚腺差點兒潰堤,硬是繃緊著心,擠出笑容安慰她,聊著硬是岔開天南地北的生活瑣事,這湯倒也燉好了,祖母替我盛了一碗,眼神示意著要我趕緊趁熱喝。 舀起第一勺,憶起兒時稚嫩懵懂的我,老是嚷嚷這碧青色的苦瓜苦得我的小臉也成醬青色的,不諳世事,鮮少人生歷鍊的我,只能淺薄嘗出剛入口的澀味。 沉重地舀起第二勺,高中前的我想趁著年輕,為自己多積攢點光徽記錄,追求學業的精益求精,甚至選擇跳級,縮短我學習制式內容的時間,以課外經驗充實,但,這條路又是談...

「心儀文華」專欄 -《哀教改世代 怒其不爭」》

  台灣曾經有一個世代,信念純粹,行動熱情。當國家呼喚時,他們慷慨成仁;當工作需要時,他們夙興夜寐;他們永遠問:「我能做什麼?我該做什麼?」他們燃燒自己,從戰後廢墟中重新鑄造「鋼鐵台灣」。 他們不信真理喚不回。2006年阿扁貪腐,6108億軍購案、國務機要費案、購地收賄案等等讓民意沸騰。凱達格蘭大道上空,「禮義廉恥」4個大紅氣球,日夜召喚人心。於是,9月15日晚「螢光圍城」,紅潮席捲台灣各地。數十萬紅衣人塞爆中正區每條街道,要求「阿扁下台」,震天的呼聲結束了阿扁時代。 20年後,局勢益發嚴峻,執政益發荒謬。依然是軍購,但台美間「已付錢沒交貨」的高達6千億元,飛官失事墜海卻無「防寒衣」護體。賴政府照編1兆2500億軍購特別預算,逼立院埋單;賣茶賣鞋賣裝修的都能賣軍火。依然是貪腐,台鹽董事長涉綠能光電弊案,台肥總經理是黑心肥料廠董娘…;但還得加上施政癱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可以不執行;大法官人數未達門檻,也敢違法護航行政院;監察院職司風憲,院長住院1年,委員派系分贓,五權分立的憲法實質被解構,獨裁是進行式。但街頭靜悄悄。 國際上更是危機四伏,美國總統川普摧毀一切價值體系與信任基礎:盟友可被犧牲,諾言可被推翻,疆界可被侵犯,元首可被綁架。各國面對擇人而噬的川普,都轉身另結盟邦,重建戰略自主。只有台灣卑顏屈膝吮癰舐痔,為了「讓川普高興」,不惜送上台積電、1.25兆軍購、8兆元投資,傾家蕩產在所不惜。但是戰後幾代人的心血與積攢,就如此脅肩諂笑地送上暴君的餐盤,台灣人尊嚴何在? 紅衫軍已白頭,但何以後繼無人?穿梭台灣社會,我看到鮮明的世代對照。「國家、責任、承擔」是長者字典中的語彙,「個人、自由、權利」是青年世代的當下。「我的權利」取代「我的責任」;「想不想做」取代「該不該做」;他的錯誤需要被理解;你的要求等於情勒。 因為教改,生命典範轉移。於是少子化,年輕人選擇不婚不生;於是各行各業缺工,年輕人選擇不忍不扛事;於是詐騙行業興起,年輕人選擇賺快錢。當教改用「多元價值」解構中華文化、解構倫理道德的同時,卻也一併解構了台灣。當年輕世代用「多元價值」規避責任的同時,其實也弱化了自己的競爭力,虛無了自己的生命。 教改教了權利,卻沒有教承擔後果。年輕世代已無為台灣再造經濟奇蹟的能力,只能吃老本。但當老本都被搜刮一空送給美國時,空蕩的街頭,讓我既哀其不幸,更怒其不爭! (...

「心儀文華」專欄 -《「道」才是勝選的關鍵》

《孫子兵法》提出決定戰爭勝負的五項因素「道、天、地、將、法」,至今適用,選戰亦然。2024總統大選,三強鼎立,但「將」雖到位,「道」卻渾沌,如何引領風向,號召選民? 賴清德是現任副總統、執政黨主席,長期與聞國政的高度非柯侯二人所及。但也因此,民進黨7年的執政缺失,他也無可迴避。尤其是年輕族群的最痛:低薪高房價無解,役期卻延長一年,戰場就在眼前,科技島成了刺蝟島等等。選上一位「務實台獨工作者」,現狀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賴清德知道這是他的軟肋,所以先談「和平保台」,再強調選的不是「戰爭與和平」,而是「民主與專制」。民主?民進黨7年執政早踐踏得面目全非了嗎?大家公認,馬英九執政時期才是台灣民主的最高峰!謊言再精緻,也掩飾不了專制再現的現實。賴清德怎麼閃躲,也避不開民進黨自己挖的坑。無「道」就只能固守基本盤了。 柯文哲擅長傳「道」,直白犀利的發言深受青年人喜愛。但比較賴柯二人兩岸政策,關鍵字都是相同的,如「民主」、「自由」、「和平」、「備戰」等,但為什麼年輕人肯買單?第一,眼前兵凶戰危的局面畢竟不是柯文哲造成的,既非事主,可當公親。第二,他說:「台灣應該是中美溝通的橋梁,不是中美對抗的棋子」「台灣可借鏡新加坡及日本,學習如何與世界前二大經濟體打交道」相對持平。但柯長於傳「道」,拙於行「道」,想得道多助,還缺臨門一腳。 侯友宜其實機會最好。台灣人下架民進黨的共識已有六成,這是天時;嘉義朴子市場肉攤的兒子,又當過新北市長,南北通吃,這是地利。四十多年來侯在警政兩界功績彪炳,絕對的將才。罩門是治國之「道」何在? 其實,2023/1/1侯友宜已經喊出:「我們絕對不是強國的棋子」,比柯文哲還早,但為何沒有後續宣示?失語讓他民調從去年12月的38.7%,掉到今年3月的24.8%,不是一種警訊嗎?5/17徵召時,侯友宜強調「愛台灣,愛中華民國,愛人民」,但這種缺乏政策指向的感性語言,讓民調不升反降,5 %不表態就是一種表態。 侯友宜青年時代出生入死,屢破大案,隻身空手勸降陳進興,寫下警界傳奇。轉入政壇又展現政通人和的手腕,證明他有行「道」能力。但他信仰的「道」是甚麼?如果還是朱的「九二共識是沒有共識的共識」,那與民進黨何異?於和平何助?如何讓追隨者願與之死,可與之生?上個月馬英九走了趟「九二共識示範行程」,以行動驗證了一中各表的可行性,示範了何謂「善意」、何謂「尊嚴」!民調證實年輕世代...